作者: 李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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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汨羅市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對汨羅市虹建石棉瓦廠下發“汨食藥工商質量監管案處字(2017)18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侵犯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虹波”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處以罰款,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全部侵權產品。該廠負責人主動承認錯誤,向工商部門和我公司承諾,保證今后不會再有任何侵犯“虹波”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發生,希望得到我公司的諒解。 最近一段時間,公司陸續接到市場反饋:市場出現了一批假冒“虹波”石棉瓦,與“虹波”產品極為相似。公司法務部門經過周密調查,確定該批假冒“虹波”石棉瓦來自于汨羅市虹建石棉瓦廠。為維護公司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公司法務部門和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向汨羅市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領導及相關部門反映和投訴,該局立即對當事人展開立案調查。 經查:汨羅市虹建石棉瓦廠經營者注冊了“第15128269、15120700號”“虰波”商標并在其生產的石棉瓦上使用,混淆市場,蒙蔽消費者,侵犯了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的“虹波”注冊商標專用權,事實確鑿,故依法對其作出以上處罰。保護了中材株洲虹波有限公司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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